龙岩市环境保护局监控电视墙项目招标公告
编辑:蓝天 [ 2009-7-3 15:06:45 ] 文章来源:LED大屏网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龙岩市环保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FJLYCG2009-93
2、招标项目内容: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1 DLP单元 台 6
2 拼接控制器 台 1
3 管理操作大屏幕系统 套 1
4 RGB矩阵 台 1
5 AV矩阵 台 1
6 机箱式集中解码单元 台 1
7 网络存储系统 台 1
8 大屏幕系统工程专用线缆 套 6
9 大屏底座 套 3
10 分配器 个 2
11 机柜 台 1
12 LED条屏 块 1
13 LDE控制卡 块 1
14 液晶显示器 台 4
15 液晶显示器系统工程专用线缆 套 4
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龙岩市环保局,联系人:谢斌,联系电话:13959026871。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7月3日—2009年7月20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龙岩市公物采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5、项目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0597-2529068,传真:0597-2529019,公司网址:www.fjlyzfcg.gov.cn,E-mail:longyancaigou@sina.com
6、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6.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6.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6.3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投标供应商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6.6、投标代理人在本次招标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6.7、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7、接受投标时间:2009年7月24日8:30-9:0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9年7月24日9: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时间以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时钟的时间为准)。
8、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采购会。
9、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10、投标保证金10000元须于2009年7月20日16:30前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至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以到账为准)。
11、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新兴支行
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171030100100100399。
龙岩市公物采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09年7月3日
LED显示屏LED显示屏|LED大屏幕565x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