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警察实战训练基地教学音、视频设备采购项目
编辑:天啸 [ 2010-7-15 15:16:42 ] 文章来源:LED大屏网
依据武汉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要求,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的委托,拟就武汉市公安局警察实战训练基地教学音、视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招标编号:XJZX-WHS-HW-2010-153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警察实战训练基地教学音、视频设备采购项目
本项目政府采购计划金额70万元,超过采购金额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三、采购内容:LED显示屏、投影仪、音响等音、视频设备
四、供应商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供应商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书;
3、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国家认证许可的产品,有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代理销售证明;
4、供应商须指派具有类似资质等级或经验的项目负责人;
5、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在近两年内有音、视频系统设计及安装的有类似业绩,在武汉市有稳定技术支持示和售后服务机构;
7、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谈判文件获得:
1.谈判文件于2010年7月8日起(除法定休息日外)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在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发售。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方可领取谈判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企业简介、组织机构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副本复印件);
②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③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代理销售证明;
④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务合同;
⑤供应商在近两年有类似项目的业绩及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
六、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谈判文件送递交截止时间:
2010年7月15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前送达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谈判地点: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周艳
代理机构: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
邮 箱:xinji.zixun@163.com
联 系 人:荣唯 于超
电 话:82822983-8917
传 真:82822983-8907
监管部门: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向科长
电 话:85730965
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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