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淮安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淮安经济开发区文体中心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现已落实。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2、淮安市东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淮安经济开发区文体中心
(2)工程规模:综合馆:①规格2880x2680 双色LED屏4块②规格8640x2680 全彩LED屏2块③规格4200x3000 全彩LED屏2块;游泳馆:①规格 8600x3400全彩LED屏1块; ②规格 4860x3450全彩LED屏1块。
(3)工期:6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4、招标内容:包括本工程的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同履约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LED制造商投标的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若由LED制造商授权的销售商(代理商)投标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申请人具备专业安装资质,如委托第三方安装调试的被委托方须具有智能化三级以上(含三级)专业承包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经验及机电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
(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如果投标人申请人为销售商(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报一个品牌参加投标;
(7)一个设备制造商对同一个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销售商(代理商)参加资格预审,否则所有该设备制造商授权的销售商(代理商)的资格预审都作无效处理;当所投设备制造商和销售商(代理商)同时报名时,仅对制造商进行资格预审;
(8)具有CE认证
(9)近三年(2008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双色或全彩色LED显示屏工程面积在40m2及以上的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10)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预审时外市企业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2010年6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本人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本地企业授权委托人需提供2010年6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以上的本人养老保险手册;
(11)投标企业需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2)外市企业需提供企业基本户证明、开户银行的证明并提供帐号(由银行出具),本地企业提供基本户的开户行及证明。
(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1 年 11 月21日至 2011 年 11 月25 日,上午 9 时00 分至 11 时 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淮安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二楼大厅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经办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也可以登陆淮安招投标网
www.ha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已办理加密锁的投标企业不再接受现场报名,未办理加密锁的还需携带有关资料(详见淮住建办【2011】75号文件内附件材料,可登录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网上报名”查阅)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还需携带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预审时投标单位须缴纳资格预审文件材料费100元/份。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办理须知:
具体办理方法:1、企业介绍信(抬头:清河区人民检察院、内容: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材料送到管委会1509室即可。
8、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1)报送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1年11月30日14:30时前
(2)报送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
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审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报送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所有资审资料中要求的原件供招标人审查(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没有原件不予认可。
9、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0、招标人:淮安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淮安经济开发区文体中心
招标联系人:秦笛声 电话:13365173796
11、招标代理人:淮安市东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淮安市大治西路22号综合楼二楼
联系人:王 红 联系电话:13515237976
12、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1月25日。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招 标 人:(公章)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联系人: (签名)
招标负责人: (签名)
招投标办公室(备案):
2011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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