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LED电子显示屏等招标公告
编辑:清风 [ 2011-4-26 13:57:17 ] 文章来源:LED大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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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华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检务大厅信息智能化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GZHS2011-GZ009
(二)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招标内容:
货物名称:检务大厅信息智能化系统
货物内容及其参数:有关技术参数详见招标
数量:1批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采购项目要求及投标货物报价一览表”;
(四)投标方式:所投品目必须完整,不允许只投其中的某一项,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投标人就技术参数、售后服务等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本次谈判将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为了确保此次招标的质量,要求参与的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所投主要设备(软件)须取得《软件著作权证书》;
4、投标人注册资金应具有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5、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安防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书二级(含二级)以上;
6、所投的主要产品(LED电子显示屏、多媒体中央控制系统及视频会议系统)须取得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7、LED电子显示屏设备厂家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视频会议系统需与江西省最高人民检察院电视、电话、视频会议系统对接;(须提供用户单位证明)
9、所投产品必须通过3C认证。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3C认证是“指强制性产品认证”;
10、投标人必须提供LED样品,样品必须与标书中所述一致;
11、为确保系统兼容性,要求数字会议系统、中控系统、矩阵切换系统同一品牌;
12、外地公司须在赣州设有分公司(提供工商注册证明);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谈判文件的购买:2011年4月19日至2011年4月26日(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在赣州华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标书工本费200元/本,标书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4月27日(星期三)14:00(北京时间),赣州华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付款方式: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对应日一次性付清质保金,不计付利息。
(九)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交货,交货地点为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十)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以转账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品目一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予以退还;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金额的2%补足缴纳履约保证金交于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如无违约行为,采购人予以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设备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一)项目答疑:本项目不集中答疑,对谈判文件有疑问(包括认为谈判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的投标人,应于2011年4月22日12: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送达或传真至招标机构,否则视同接受谈判文件条款。招标机构将在2011年4月25日16:3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公布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赣州市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赣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应注意浏览。
(十二)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赣州华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长征大道6号金鹏雅典园H3写字楼二楼
联系电话: 0797-8223451 传 真: 0797-8211670
联 系 人:关岚 电子邮箱:gzhszfcg@163.com
网 址::www.jxzfcg.gov.cn、 www.gzzfcg.gov.cn
名 称:赣州华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赣州市金房支行
账 号:1510 2255 1900 0013 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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