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要求的专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3须在规定时间前交纳标书工本费和询价保证金
4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5在龙泉市范围内须有售后服务点或代理点(投标时须提供售后服务点或代理点的龙泉市当地的营业执照)
6投标人必须提供室外双色
led显示屏产品的原厂家二年免费售后服务授权函原件,产品通过LSO质量体系认证和3C认证。7须提供自2008年1月1日以来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一份
8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通过者投标有效。
四、询价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4月26日至2011年5月5日10:00 前(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本公告网页
3、询价文件售价(元):50(售后不退)
五、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1年5月5日 10:00
六、报价文件提交地点: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
七、报价时间:2011年5月5日 10:00
八、报价地点: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
九、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900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地点: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交纳帐号:2010 0001 5301 603 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
交纳时间截止到2011年5月5日10:00整,逾期不受理;以到账为准,在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其他事项:
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报名表。(见附件,传真报名有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地点: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
联系人:曾先生、季先生
联系电话:13732551328、0578-7261701
传真:0578-7262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