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过高资格条件或歧视性资格要求;
2、是否出现限制品牌、型号;
3、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4、提供更利于项目实施的采购标段划分建议、各标段之间的互融方案;
5、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11年5月11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处采购业务部,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8-2292507 ,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zhongwangl@126.com 联系电话:0578-2179551 联系人:钟王旅 采购机构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注册资金:50万(含)人民币以上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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