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石狮市公安局(采购人)的委托,对石狮市公安局指挥中心led大屏幕幕显示系统项目设备及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YFCG201107189
2.委托单位:石狮市公安局
3.委托单位地址:石狮市区
4.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595)88719257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项目及数量:石狮市公安局指挥中心led大屏幕幕显示系统项目设备及服务采购一批(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7.投标人条件
7.1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7.2投标人从2010年至今有单项合同金额达人民币50万元的室内外led显示屏的业绩。
7.3投标人从2008年至今在本项目采购人(仅指石狮市公安局)的其他相关项目中因投标人原因有严重延误工期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7.4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承诺中标后在厦门市区、泉州市区、晋江市、石狮市(其中之一)应设立的售后服务点。
7.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采购文件》的获取: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3:00—6:00时,到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南路178号二楼)购买采购文件,每份文件2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8月13日上午9:30时 (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1年8月13日上午9:30时 (北京时间)
11.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第二会议室(地址:石狮市东港路中段)。
12.《采购文件》备索。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电 话:(0595)22988718、28131778 传 真:(0595)22195078
联系人:林先生、饶先生
E-mail:yfcg2988718@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152300100100077663
收款人: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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