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贸易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led显示屏、LCD广告屏入围供应商公开选型项目进行公开选型。现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合格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才可参加后续谈判。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led显示屏、LCD广告屏入围供应商公开选型项目——第2包:LCD广告屏
二、采购编号
0686-1140011B254N/2
三、项目情况
(一)选型内容:
采购人以公开的方式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led显示屏、LCD广告屏入围供应商进行选型,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将获得采购人两个年度内(起始日期以入围协议签订时间为准)选型范围内产品的供货资格。在选型有效期内,如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入围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且须经过采购人的最终认可。同时采购人不承诺在选型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选型范围包括: 第1包:led显示屏
第2包:LCD广告屏
供货范围:全国供货
选型有效期:2年(起始日期以入围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二)选型流程:
本项目选型流程由资格预审、入围谈判及评审两部分组成。
1. 资格预审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资格预审邀请要求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登记,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递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由评审委员会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才可参加后续谈判。
2. 入围谈判及评审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通知其进入本项目入围谈判及评审部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向其发出公开选型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2)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谈判情况,确定不多于3名(在不多于3名供应商的前提下,视具体情况而定)的本项目入围供应商获得采购人两个年度内选型范围内产品的供货资格。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入围供应商的协议。
(三)选型产品:
本分包所含的主要产品内容如下:
分包:第2包
分包名称:LCD广告屏
产品内容:落地式42寸、55寸及壁挂式42寸、46寸
注:
1. 本项目各分包入围的供应商,将负责上述相应分包内货物的提供、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售后服务、项目管理等工作。
2. 供应商可针对本项目任一分包递交响应文件,但供应商须对所投分包内所含全部产品及相关服务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不得拆分或遗漏。
3. 主要内容详见各分包的“技术需求书”。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的注册资金须在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含)。外币折算价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中国银行外币基准价为准。
3.供应商须是有能力履行选型内容要求,并提供入围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
4.供应商须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投标货物、技术及服务,具有较强软件研发能力,对采购人的业务需求能及时予以满足,并在其提供的选型产品领域具有稳定的专业开发人才队伍;具备与采购人长期合作的能力,持续经营不少于三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含)为止)。
5.供应商须是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液晶分会的会员,并提供其颁发的证书。
6.供应商须拥有所投选型产品的自主商标或产品商标的合法使用权(须提供拥有合法使用权的证明文件),并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书。
7.供应商须提供声明文件,产品没有故意留有或者设置漏洞、后门、木马等程序和功能。
8.供应商须提供产品(或服务)直接保修和服务的承诺。
9.供应商须拥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在国内有技术支持中心和服务体系,具备7*24小时服务能力;提供统一的国内热线支持电话,有在线技术人员能够提供实时的在线技术支持。
10.供应商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丰富的备品库存、以及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在国内须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机构,具有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在国内主要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拥有分支机构及固定可靠的有效服务网点,负责质保期内外的服务工作。有效服务网点指由制造商自己或者其授权的服务商设立的具有其全系列产品的维修和服务能力,并具有相应零部件的网点。供应商须至少在全国10个(含)以上省会城市拥有供应商自建的有效服务网点(须提供自建的有效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和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在其他未设立自建有效服务网点的省会城市,供应商若有授权服务商设立的有效服务网点,请提供服务商的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双方的授权服务协议或代理协议)。
11.供应商须通过ISO9001系列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2.供应商须通过ISO14001系列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二)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资质要求:
13.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须经过第三方机构的检测,并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
14.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须为技术成熟产品,具有成功案例。供应商所投分包下任意产品近年(2008年1月1日至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含))来,须在金融行业具有成功案例。同时质量合格,运行状态良好,服务水平优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5.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6.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资格预审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
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评审委员会将有权对全部供应商或部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予以拒绝。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9.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20.供应商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
五、资格预审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时 间: 2011年9月16日起至2011年9月23日止,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 点: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北京国际贸易公司409房间(朝阳区国贸桥西“建国饭店”与“京伦饭店”之间)
售 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EMS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中国银行门户网站(www.boc.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www.bjztb.gov.cn)上进行发布。
八、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9月26日上午9: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北京国际贸易公司一层114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地 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409房间
邮 编:100020
联 系 人:朱波 李利 李颖捷
电 话:86-10-65005503/65043136 转8002/8005/8001
传 真:86-10-65072384
开 户 名: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际贸易中心支行
账 号:329857187414
电子函件:zhubo@cbwtc.com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201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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