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报价表
( 编号:JHXZFCG2012-055)
2012 年11月26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货物参数及要求 |
是否响应 |
单 价 |
总 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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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平方米。3,75型双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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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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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请报价人填写报价时认真慎重 ,如成交后不签订合同不供货,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七十六条之规定,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特别提醒:
1 、各报价人只能在采购中心发出的询价采购报价表上作出报价,采购中心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2 、各报价人不得对询价采购报价表的内容作任何改动,只能在是否响应、单价、总价三栏处机打填写,询价采购报价表结尾处请报价人必须盖章并认真签字填写,同时中心 不接受备选方案以及有选择性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3 、 此询价采购报价表必须请各报价人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采购中心不接受询价采购报价表。
4 、 各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我采购中心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报价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报价须知(请报价人务必认真阅读) :
1、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并且在我采购中心经登记、审核的供应商,未经我采购中心登记、审核的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到我采购中心登记、审核。首次参加金湖县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携带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经办人,则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一天到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517-86880510未经资格审查、登记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询价。
2、报价截止时间: 2012年11月30日 上午9:00( 北京时间),截止时后,采购中心将拒绝报价人的报价。
3、报价地点: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4、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须通过正规合法渠道。
5、各报价人在报价前须向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交纳询价保证金, 合贰仟元整人民币 (成交后其询价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成交总金额的5%,不足部分补齐。保证金交纳方式:报价时须携带现金或转帐支票和银行开具的当日余额确认函。) 我中心开户银行:工行淮安金湖县支行;开户帐号:1110000109000051374;单位名称:金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6、上述货物所有价格须用人民币,金额单位元表示,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安装、运输、调试等所有费用。
7、附上述货物市场价 元。(请报价人填写)
8、根据采购人要求,成交人必须在合同签订见证后 日内供货到位。
9、本次项目成交结果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日,公示无疑义后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一日内(节假日除外)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经采购中心见证后生效,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采购办公室将上报主管部门对其做出相应处罚。
10 、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货物,采购中心将上报主管部门对其做出相应处罚,请各报价人慎重考虑。
11 、如询价采购报价表中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则由询价小组中采购单位人员通过随机抽号确定成交供应商。
12 、 在满足采购基本要求的前提下 ,所报产品是经 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最终总报价 2% 、 2% 的价格扣除 (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并且属于网站公布的最新一期,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未能提供证书复印件的不给予 价格扣除 )。
13 、本次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是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 (对于所报产品是在上述第12条范围内, 以扣除后价格的进行评审) 的原则来确定。
14、技术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邹开兵联系电话: 0517-86852155
采购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叶绪华 0517-86880510
报价单位(必须盖公章):
报价单位报价人(必须填写):
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公司地址(必须填写):
时间: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