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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210110023、201208280024)批准,现就北海海事法院的网络设备、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网络设备、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二、项目编号:GXZC2012-G1-11236-ZC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A分标:服务器机柜1个、在线视频直播系统1套、操作系统1套、数据库1套、PKI/CA身份认证系统设备1套、不间断电源1台、电池58个、服务器机柜3个、精密空调1台、存储系统1套、备份一体机1套、移动终端60个;B分标:户外双基色LED电子显示屏1套、防雷系统1套、屏体框架及外装饰1套、专业智能配电柜1台、编辑播放软件1套、网线、音箱线及线槽1套、电线及线管1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2年11月26日至2012年12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2.发售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办事厅。购买(或邮购)招标文件时,均需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0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邮寄:请用电汇方式将250元汇入以下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资料传真到0771-5527253。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2.3万元;B分标:0.2万元。(必须足额交纳)投标人应于2012年12月17日1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帐、现金缴存银行形式交至: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琅西支行账 号:45001604568059198888本中心财务部(电话:0771-5309293,传真:0771-5309294)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2年12月17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2年12月17日10时在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财政网(www.gxcz.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站(www.gxzbtb.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www.gxgp.cn)。
十二、业务咨询:
北海海事法院 单位联系人:温守一 联系电话:0779-3238801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李柳; 联系电话:0771-5309313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玉晨;联系电话:0771-5309290 传真:0771-5309290;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810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