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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长政采[2013]JZTP-A3-8
二、项目名称:LED显示屏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一包,报价人所投报的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规定。
第一包: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必须为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近三年内(推算时间按报价日计算,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设区的市以上行政执法机关处罚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记录;并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谈判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资质条件:无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审小组最终认定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报价人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资质条件:无
六、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3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7日(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00,节假?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市财政局一楼)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谈判时间:2013年12月19日15:3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授权代表出席。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市第二中学校
地址:长治市府后西街
联系人:闫仁奇
联系电话:13994641050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李俊
联系电话:0355–2119015
传真:0355–2039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