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室外LED、滚动式灯箱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编辑:清风 [ 2013-8-5 15:03:45 ] 文章来源:LED大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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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室外 LED 、滚动式灯箱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泰山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室外LED、滚动式灯箱采购及安装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外LED、滚动式灯箱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安市京沪铁路以南,时代发展线二期工程北端,处于望岳东路与望岳西路之间。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8995?,其中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8637?,地上五层建筑面积约40358?。
2.3 计划工期:按甲方要求。
2.4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①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②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且能够完成本次招标项目,③投标申请人须为生产厂家或其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参与投标,④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生产厂家的ISO9001:2008或同等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⑤投标申请人须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的要求,⑥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自2011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揽室外LED大屏幕项目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3个。
3.2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3年 8 月 5 日至2013年 8 月 9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市金山西街73号)持下列证件: 营业执照(生产厂家)、税务登记证(生产厂家)、ISO9001:2008或同等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厂家)以及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厂家)、厂家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同类工程业绩合同 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一套复印件报名,逾期不候。
3.3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市金山西街73号)持 厂家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时间2013年 8 月 5 日至2013年 8 月 9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时前,逾期不候。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5.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泰安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财审组 联 系 人:闫 振
电 话: 0538-6992323 电 话: 13375381707 0538-8228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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