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与拟上市公司的对赌协议细节,在拟登陆新三板的易事达身上闪现。在1月24日挂牌集中挂牌新三板的企业中,深圳市易事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易事达”)格外引人注目。除了知名PE九鼎投资旗下2只基金联袂入驻外,公司与九鼎系签署的对赌协议亦颇具看点。
易事达于22日发布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公司主要从事LED高清节能全彩显示屏和LED节能照明两大系列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是国内领先的LED显示和照明方案专业服务商。该公司现有6名股东中,有半数为PE机构。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段武杰持有9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2.27%;第二大股东周继科持股比例为24.6%;深圳市华信兄弟投资合伙企业持股6.41%,为第四大股东;此外,九鼎旗下2只基金亦入驻其中,持股比例分别为9.76%和5.04%,分别位列第三和第五大股东。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2年对易事达增资过程中,九鼎系还与易事达及其股东段武杰、周继科签署了一份十分详细的“对赌协议”。主要内容是,公司2011年至2013年的净利润分别不得低于2500万元、3300万元和4300万元,同时2012年、2013年实现净利润累计不低于7600万元,如果不能完成以上任一业绩指标,由段武杰及周继科对九鼎系根据约定作出现金补偿,自有资金不足的,由公司向其补足。
该协议还对九鼎系的退出安排做了周密部署。若易事达2014年6月30日前未提交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并获受理;2014年12月31日前没有完成挂牌上市;且2011年实现净利润低于2000万元,或者2012年实现净利润低于2600万元,或者2013年实现净利润低于3400万元,则九鼎系有权选择在上述任一情况出现后要求公司及段武杰、周继科以约定价款回购或购买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易事达股权等。
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12月31日,九鼎系又与易事达及段武杰、周继科签订了《增资补充协议二》,约定主要内容包括,自易事达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报挂牌材料之日起豁免其基于前述协议对赌条款约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自公司申报挂牌材料之日起,九鼎系放弃可以要求公司及段武杰、周继科回购或受让其所持有的易事达股份的权利;如果公司挂牌申请被否决,或者挂牌申报材料被撤回,上述九鼎系放弃的权利即自行恢复等。
言下之意是,如果易事达在新三板挂牌,则对赌条款自动废止。若不能挂牌,则继续履行前述对赌协议。
“PE与拟上市公司大股东围绕IPO达成对赌协议不是什么新鲜事,但从易事达的案例看,PE也开始认可新三板这个退出通道,也反映出各界对多层次资本市场及新三板的期望。”创投业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