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计[2014]00102号函要求,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拟就湖北省旅游局广告费项目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EZC-2014-ZX0021。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旅游局首都国际机场LED屏播放“灵秀湖北”旅游宣传广告。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10块LED屏上播放“灵秀湖北”旅游宣传广告。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首都国际机场的专业旅游媒体广告代理授权(提供授权文件)。
4.投标人须在首都国际机场建有专用的旅游咨询平台和专业服务队伍(提供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陆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hb.china-cpp.com),点击“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湖北省旅游局首都国际机场LED屏播放“灵秀湖北”旅游宣传广告项目)”后免费下载。
六、报名方式:
1.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和营业执照(两样均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邮箱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445254153@qq.com;
2.邮件主题名称必须写明:XX公司参与湖北省旅游局ZX0021项目报名;
3.邮件正文内容必须写明:参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授权人姓名、联系方式、被授权人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4.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04月18日17时00分,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5.报名是否成功以回复为准。
注: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上述1到4条的要求进行报名的供应商将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报名邮箱与被授权人邮箱不一致请注意查收。
七、投标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4月28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401室。
八、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4年04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401室。
九、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hbgp87835113@163.com。
十、联系方式: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聂正茂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特1号
湖北省旅游局联系人:吕煜文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98号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