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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指挥中心作战室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谈判项目编号:浙大建招E2015088号
二. 磋商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内容及预算价:液晶拼接大屏子系统、同步升降式会议桌并完成系统软、硬件及系统平台与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城市道路智能管控、平安城市综合等系统平台兼容、共享,无缝对接,保证接入成功,满足交通指挥业务需求。
▲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三.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企业法人
3.2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并能顺利完成系统软、硬件及系统平台与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城市道路智能管控、平安城市综合等系统平台兼容、共享,无缝对接,保证接入成功,满足交通指挥业务需求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售后不退)
五.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日 09:30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大厅(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七. 磋商时间:2015年11月2日 09:30(北京时间)
八. 磋商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大厅(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九.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5000.0转帐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海军、严勇军
联系电话:0578-2151491、2159609
地点:丽水市丽青路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