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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华灿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义乌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关于拨付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发展补助的批复》(义园管[2016] 39号)的文件,同意拨付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产业发展补助资金3,750万元。
根据有关规定,该笔补贴款将确认为2016年四季度营业外收入并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预计增加公司2016年净利润3,187.5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蓝晶科技(义乌)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义乌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关于拨付蓝晶科技(义乌)有限公司产业发展补助的批复》(义园管[2016]40号)的文件,同意拨付蓝晶科技(义乌)有限公司2016 年第四季度产业发展补助资金1,250万元。
根据有关规定,该笔补贴款将确认为2016年四季度营业外收入并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预计增加公司2016年净利润937.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