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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03月29日消息,数字标牌网讯,LED大厂日亚化学株式会社(Nichia)的多位高层日前来台分享市场观点及2016营运策略;该公司预估今年全球整体LED市场仅约5%微幅成长, 2016年的LED产业市场仍然相当严峻,尤其在液晶背光及照明仍持续面临挑战。看好未来车用及雷射应用市场,以及直接安装晶片(Direct Mountable Chip,DMC)亦依计画稳定供货,日亚有信心在2016年稳定获利,持续维持业界领先地位。
面对中国红色供应链威胁,日亚建议台厂应投入技术开发,创造产品高附加价值,将是保有市场竞争优势的关键。日亚除了持续投入资源,强化产品开发力及竞争力之外,亦透过积极行使权利来展现保护研发成果的强力作为。除了日前已于美国东德州诉讼趁胜追击就禁制令提出上诉之外,也于3月初于中国对亿光电子的中国子公司及其经销商进行侵权起诉,请求永久禁制令及损害赔偿,藉此呼吁各界尊重专利及智慧财产权。
经过2015年动荡不安,原本市场期盼2016年春燕到来,市场景气能够回暖。但随着今年第一季即将结束,LED产业仍处低迷,旺季订单尚未完全展现,前景扑朔迷离。虽然LED市况严峻,但日亚评估其2016年的业绩与去年相比仍有11%的2位数成长。液晶背光市场仍在低谷,日亚认为可维持与去年相同水准的业绩表现;照明虽继续陷价格竞争,藉着导入高性能产品,日亚可提供市场差异化产品,预估将可比去年成长11%;车用市场方面日亚按计画顺利推展,与去年比预期将有24%的成长。
由于LED照明价格持续下跌,背光市场需求缩减,看好车用市场发展潜能及毛利率相对优于其他传统应用,各大厂亦相继投入车用市场,可说是最后一块未被陆厂攻陷的“净土”。日亚2015年汽车LED应用成长幅度达20%,乐观认为今后的车用市场应会持续成长,但相较其他产品,客户对于车用LED产品品质及供需双方信赖性的要求更高,若没有长期配合及具有产品开发技术,进入车用市场的困难度亦较大。
随着EV、FCV的LED应用增加,昼行灯、车头灯的市占率扩大,日亚的车用LED产品也投入量产。此外,雷射应用亦为日亚营运布局重点之一,今后雷射将不止在产业或投影应用上,未来在车用市场也将具有重要角色,立足车用市场的关键要素,将取决于是否能提供雷射及LED整合应用产品。综观以上,日亚认为切入车用市场需具备高品质、供需双方信赖感及优秀技术力,日亚将继续强化产品竞争力,以高标准回应客户需求。
去年日亚发表覆晶(Flip-Chip) LED 新技术“直接安装晶片”也稳定量产供货。日亚认为,覆晶技术将成为未来LED产业的主战场,以往覆晶产品仅用于车用市场,预计今年亦将会有其他领域的应用发展出现。虽然2016年市况前景仍然不明,但日亚有信心维持利润,以强大的产品力及开发力,在高度竞争的LED产业中维持全球领导地位。
2016年日亚将会持续加强研究开发,发展重点主要会放在两部分──活用DMC、Flip Chip的车用外部照明;以及UV-LED、LD (雷射二极体)。头灯市场目前仅有个位数,预期未来会更急速地发展;雷射LED用在头灯之后会愈来愈普及。而由于车厂对于汽车零件的要求更高,因此在LED品质也愈来愈严格。
另外LD过去主要是产业使用,去年开始也应用于民生用途,例如投影机,能够更小型化、功率更高。且LD的特征是亮度比传统LED更高,因此日亚认为在头灯市场有很大的潜力。未来对于切入车用市场来说,不止要求亮度,还要有稳定可靠性,这些都是日亚的优势。
为展现保护专利决心,日亚已于2016年3月4日在中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控告亿光电子中国子公司──亿光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及亿光的授权经销商──北京都城亿光电子器件销售中心等,请求永久禁制令及损害赔偿。日亚于此诉讼中系基于两件YAG相关专利:中国发明专利号97196762.8(“762号专利”)及中国发明专利号200610095837.4(“837号专利”),主张被告在中国销售的LED产品侵权,包括产品型号334-15/T1C1-4VXC-L(ES) 和67-21UMC/S3031/TR8/LT侵害762 号专利与837 号专利,而产品型号67-21S/KK2C-H6565M41N42936Z6/2T则侵害762号专利。
除此之外,日前美国东德州地方法院判决支持日亚化学主张,确认亿光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美国子公司Everlight Americas, Inc.侵害日亚的三件专利权--US8,530,250号美国专利、US7,432,589号美国专利、US7,462,870号美国专利。日亚也趁胜追击,于2016年2月16日针对禁制令部分提出上诉,藉此展现日亚对专利及智慧财产权保护之决心。
日亚表示,上述三项专利的效力获得美国法院肯认,对该公司来说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特别是在日亚的照明及车用应用领域的竞争优势赋予正面的影响。日亚表示,美地方法院判决已确认日亚专利有效,以及亿光侵权事实,因此使用亿光侵权产品于终端产品之制造厂商,也可能会侵害日亚的专利。此次胜诉的三项专利对于LED产品本身的技术内涵具有关键价值,并不容易透过变更设计加以回避,且变更设计的结果亦可能对于产品的效能及市场竞争力产生影响。
日亚秉持“不断探索更光明的世界”为最高的经营方针,以日亚独特的技术为世界带来卓越贡献为目标,每年皆投注庞大心力与资金,不断研发新技术,取得许多重要的核心专利,这些研发成果及专利,皆为日亚企业上下努力不懈的心血结晶。积极地保护日亚的专利与技术,对于日亚及客户而言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措施,日亚也呼吁各界应尊重专利及智慧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