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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码:0412201615006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途客运站公铁连桥项目全彩显示屏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长途客运站公铁连桥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鞍发改项能[201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运输车辆管理处,工程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专项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省财政专项52.44%,自筹47.5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显示屏的供货、安装、调试(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建国大道与工农街交叉口
2.2工程规模:长途客运站公铁连桥安装室外用全彩显示屏
2.3合同估算价:166万元。
2.4招标范围:长途客运站公铁连桥全彩显示屏的供货、安装以及系统的安装、调试等服务
2.5完成期限: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5月10日,共15天。(具体供货及安装时间按招标人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
(2)生产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3月2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货大厦西座六层)报名,出示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还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2.0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3月29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01:30时至05:00时(北京时间),到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货大厦西座六层)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14时00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鞍山市交通委员会六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的相关信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运输车辆管理处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山南街52
联 系 人:朱殿龙
电 话:0412-262949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6层
邮政编码:114009
联 系 人:张秀茹、王丹萍
电 话:0412-6382001/6352001
传 真:0412-6382001/6352001―801
电子邮件:lnbzzbb@126.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鞍山分行环园支行
账 号:213311631018000480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