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际著名手机厂商苹果被裁定侵犯中国本土手机企业佰利公司外观专利,从而在北京市场被禁售一事吵得沸沸扬扬。这一事件将无处不在的专利纠纷再一次以热点事件的方式呈现在人们眼前。其实侵犯外观专利在中国已是屡见不鲜了,君不见相似商标,同质化产品在各行各业都是汗牛充栋吗?然而在LED行业却更是如此。“精于品质,执着创新”是齐普光电前期的理念,齐普光电公司通过十几年的累积,目前已拥有20多项国家发明专利,40多项外观及实用新型专利,不久前,
led显示屏领域也同样发生了“抄袭”侵权纠纷,事件当事人齐普光电诉称其耗费巨资研发“户外双维护屏”和“户外中空屏”产品在推出市场不久后便惨遭“克隆”,有不止一家公司侵犯了其专利权利。
户外双维护屏
据了解齐普光电的“户外双维护”产品具有模组与箱体之间无螺丝,拆装更方便;表面深黑、坚固平整、抗紫外线模组套件,保障屏体平整不变形;可无维修通道,应对各种安装环境;模块化设计,安装及维护成本低、速度快,且可带电热插拔等特点。然而据齐普光电董事长吴小刚表示,现在市场上所“抄袭”而成进行销售的“双维护”产品,在外观上与齐普光电的“户外双维护”产品基本雷同,在拆卸功能结构件设计上基本一样,但是却用劣质的塑料替换掉齐普光电精心研制的金属材料,不仅质量无法保证,并且还会影响产品的性能及寿命,不能保证客户的利益。
户外中空屏
行业内的“抄袭”事件虽然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但是其背后的原因却值得我们深思。首先,
led显示屏行业门槛相对较低,在发展初期利润也相对较高,因而有不少草根创业企业冲刺其中,这些草根创业的企业基础薄弱,缺乏核心技术,也不愿在研发上进行资金与精力的投入,而减少研发等环节,可以大大地降低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从而减少成本获取相对较高的利润,这些草根企业只愿坐享其成,这必然导致行业内“抄袭”之风蔓延。除此之外,LED产业的众多发明专利都是在国外,而国内所持有的专利并不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众多以出口为主的LED企业,亦陷入技术壁垒。中国虽然是
led显示屏生产制造大国,但却只属于整个价值链上最低端的环节,在国内市场,行业内竞争对手众多,产品差异化也已经变得越来越无路可走,技术创新之路更显遥遥无期,面对技术研发所需的资金、时间等,更多的企业宁愿选择“拿来主义”,坐享其他企业的研发成果,直接抄袭产品,以直接获利,对于
led显示屏这样一个需要不断创新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来说,离开了创新,就等于陷入了一潭死水,无生机与活力可言。
其次,在
led显示屏行业,不少企业对专利及其他企业缺乏尊重并且也并无首创思维,因而导致行业内相似产品和商标的不断出现,并且无止境地重复,造成低端产品在市场上相对过剩,扰乱市场秩序。
最后,从国家层面来说,
led显示屏行业没有完善的国家产业标准,对于产业放任自流,甚至在一定层面助长了行业内的“抄袭”之风。尽管在的地方政府有一系列的地方标准,但是不同地方的标准严重参差不齐,使得企业在不同地区应用LED产品遭遇阻碍,同时也使得市场上的产品真伪难辨、优劣难辨。
我们知道,“抄袭”所带来的后果是可想而知的,一方面,那些缺乏自主研发技术的企业,在面对市场激烈的竞争以及原材料成本上升所带来的压力时,不惜以牺牲产品的质量为代价,一味依靠价格战进行竞争,在扰乱市场秩序的同时打压了一片专注于技术研发LED的实体制造业。这样使得实体制造者长期在市场价格战的苦海中苦苦周旋,饱受价格战之苦。这又势必会影响企业自主研发、技术创新的势头。另一方面,大量的抄袭可能会造成市场上的
led显示屏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这些产品最后又不得不以降价销售的方式进行处理,这也就使得一些企业进入产能过剩、同质化和价格竞争的恶性循环中,这也使得行业走向了一条不归路。正如齐普光电董事长吴小刚所言:“我们“户外双维护”和“户外中空屏”产品系列已经做了五六年,目标市场主要在国外。前几年申请了国内的发明专利和国际的PCT专利,这款产品是我们重要的销售组成部分,但现在我们这两款产品被抄袭得很厉害,很多厂家仿造我们的产品并不是放在网上进行宣传,而是将复制的产品偷偷推销给客户,这也使得国外市场上根本不知道哪家产品才是属于正宗。这不仅抢占了我们的市场份额,给我们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还严重地影响了市场的正常秩序。”
一种具有快速拆装结构的LED显示模组(双维护)
众所周知,专利的发明不容易,并且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精力。专利之背后所承载的是一个企业研发团队的智力结晶,理应得到尊重及保护。现如今政府所大力倡导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之前提即是尊重创新,支持原创。这样行业发展才有源源不断的活水,才有发展的不竭动力。而如今
led显示屏行业“抄袭”现象比较严重,似乎不存在谁侵谁,取证也不容易。只有比较独特的发明专利,才可能提升到侵权的层次。齐普光电董事长吴小刚表示:“对于行业内的抄袭行为,我们首先呼吁大家走差异化创新之路,创造属于自身的特色,另外,我们不排除实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自身利益。
为此,对于这种不计他人后果以及不惜扰乱市场秩序而获利的不道德的“抄袭”行为,我们首先应当呼吁,在行业内必须要尊重首创精神,增强创新才能,以创新引领整个行业的发展,自觉地加大自主创新,这才是每个企业的长期发展之道。其次,行业内的草创企业应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和专利保护意识,应摒弃“拿来主义”的行为,这才是对自己、对他人、对行业负责任的品牌的态度。我们必须知道,“拿来主义”的行为除了短期的利益并无前景可言。最后,行业领域应提倡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对于“抄袭”的不良行为应秉持“人人喊打”的态度,坚决遏制行业内的不良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