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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经贸信息委2016年外贸发展资金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申请指南
一、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我市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开拓国际市场,防范收汇风险。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是指保障信用期限一般在1年以内、最长不超过2年的货物出口信用保险业务。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提升质量若干措施》(深府〔2014〕51号);
(二)《深圳市出口信用保险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深经贸信息外贸字〔2014〕248号)。
三、支持数量、资助方式及拨款要求
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对已缴纳的保费给予40%的支持,单家企业每年资助上限不超过150万元。
资助方式: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保险机构核实,资助机关审定。
拨款要求:按照项目申请书(银行账户信息)办理资助拨款。因企业名称、账户信息更改或企业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拨款不成功的,原则办理一次拨款信息更改并再次拨款。
四、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及其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独立法人企业,并通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二)申请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还应具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
(三)自主向保险机构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已缴纳保费并已取得保费发票;
(四)经批准的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五、申请材料
(一)企业申请材料
1.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系统(http://zj.szjmxxw.gov.cn/sfwweb/)在线填报《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表纸质文件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我市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独立法人企业,还需提交《深汕特别合作区企业审核意见书》原件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4.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还应提交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
5.保费发票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6.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公章;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递交至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东厅8号窗口。
(二)保险机构申请材料
1.报送公函原件(内容包括汇总情况、核实情况、工作承诺等);
2.汇总表原件(内容包括投保信息、保费支付等);
3.企业申请材料;
4.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需加盖保险机构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公章;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联同企业申请材料,按照汇总表顺序,分册装订成册(胶装)。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申请人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系统(http://zj.szjmxxw.gov.cn/sfwweb/)在线填报。
七、申请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受理时间:每季度受理。
(一)企业每季度结束后20天内在线填报,并向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东厅8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保险机构每季度结束后30天内,核实汇总,报送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受理地点及保险机构咨询电话:
(一)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东厅8号窗口。
(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联系电话:88325654,地址: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4楼整层、33楼01-03、07-08单元。
(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联系电话:22381041,地址:罗湖区罗芳路122号南方大厦A座21楼。
(四)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联系电话:82700774,地址:福田区农林路69号深国投广场1号写字楼六楼。
(五)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联系电话:22692242,地址:深南中路2号新闻大厦1号楼20层。
(六)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联系电话:33396361,13480773549,福田区八卦路55号经理大厦4楼。
政策咨询电话及地点:88102627,88101993,市民中心C区3121、3120室。
八、申请决定机关
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委员会。
九、办理流程
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申请指南——企业(申请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保险机构对申请材料核实汇总并向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致函——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专业机构审计——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并提出资助计划——市财政委员会复核——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拨付资金。
十、办理时限
每季度受理,分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