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抚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抚州市全媒体中心委托就下列货物和服务采购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FZDX2017-X02
二、采购内容:
1.谈判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如下:
led显示屏1套,预算26万元。
2.采购范围:按照采购人所需货物的技术要求提供相应货物,并完成全部货物的运输及相关服务等。
3.项目技术要求:详细技术方案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合格投标人必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现场需提供最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现场需提供公司简介、专业技术人员的从业情况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现场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开标现场需提供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需按要求截屏打印:
四、询价事项
1.询价文件的发售: 2017年10月13日至10月17日每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
2.报名截止时间:2017 年10月13日至10月17日每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3.报名资料包括: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财务审计报告
5)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以上文件需提供原件。
4.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定于2017年10月18日上午9:30时,在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询价活动。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抚州市全媒体中心
详细地址:抚州市城市规划艺术展示中心三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18907940291
代理机构: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抚州市伍塘路伍塘小区
联 系 人:彭崇刚
电话:13979486117
市采购办监督投诉电话:0794-8263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