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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智慧城市规划编制”,2012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2014年国家发改委牵头八部委提出“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这些国家机构的号召下,地方城市激情高昂,纷纷投身到智慧城市创建之中。但是,一些参与创建的城市要么茫然不知路在何方,要么埋头拼命建设,前者至多就是节奏慢了,后者问题则较严重,出现大量返工现象,浪费了大量的国家资源。
“现在很多人都在谈智慧城市,有的地方政府谈起来就是要发展电子商务、智慧旅游、滴滴打车、共享单车等,这就进入了一个误区,干了市场可以大有作为的‘商业品’ ,而忽略了政府自身原应关注的‘公共品’。”3月28日,在中国科协举行的智慧城市发展论坛上,作为论坛嘉宾的国务院参事、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理事长仇保兴这样说。
对于一些地方的“智慧城市”设计,仇保兴指出当前存在诸多误区,混淆了不少概念,其中一个就是“商业品”和“公共品”。他说,政府在进行“智慧城市”设计时应聚焦“公共品”,即在城市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新模式上多下功夫,而不是去和企业抢空间,设计什么“商业品”。
仇保兴认为,“智慧城市”设计的另外两个误区,一个是“手段”与“目标”的混淆,即有的人以为“智慧城市”是一个单纯的目标,但从学术角度来看,“智慧城市”的设计更多的是一个手段,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应用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新技术,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构成一个闭环。
另一个则是容易混淆政府“自身建设”与“服务能力”。仇保兴说,有的地方政府工作人员误以为“电子政务、无纸化办公、政府管理信息化、政府大数据”就是“智慧城市”,即“政府要怎么样,自己才能更加便利”,这一认识显然忽略了“智慧城市”是来干什么的。他说,“‘智慧城市’的设计应该是让生活更美好,应该更注重普通民众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