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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奥拓电子发布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营收比上年同期增加180.17%。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797万元,增幅为74.48%,主要是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2,222万元,增幅98.86%,主要是本期投标项目增加致投标保证金增加。
3、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7,763万元,减幅65.03%,主要是去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应向标的公司原股东支付的对价7,500万元,在本期支付所致。
4、资本公积:较年初增加12,540万元,增幅48.25%,主要是去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经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本期收到募集资金,股本溢价1.25亿元所致。
5、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较年初减少43万元,减幅53.79%,主要是与年初相比,本期末人民币升值所致。
6、营业收入:同比增加9,665万元,增幅为180.17%,主要是本期增加合并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所致。
7、营业成本:同比增加6,233万元,增幅为206.64%,主要是本期增加合并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的营业成本所致。
8、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260万元,增幅985.56%,主要是: (1)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原“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增加了税金核算范围;(2)同比申报出口的免抵税额增长;(3)本期增加合并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的税金及附加。
9、销售费用:同比增加563万元,增幅34.30%,主要是: (1)销售人员薪资、差旅费、展会费等费用增长;(2)增加合并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的销售费用。
10、财务费用:同比增加117万元,增幅171.69%,主要是人民币升值、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296万元,增幅833.13%,主要是本期增加合并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12、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185万元,增幅139.99%,主要是软件退税增加所致。
13、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512万元,增幅258.69%,主要是本期增加合并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的所得税费用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额:同比减少2,558万元,减幅76.65%,主要是本期货款回笼放缓,公司规模扩大、人员成本增加所致。
15、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同比减少4,129万元,减福181.19%,主要是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本期向标的公司原股东支付7,500万元对价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同比增加11,463万元,增幅441.78%,主要是去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经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本期收到募集资金1.416亿元所致。
17、汇率变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比减少164万元,减幅2161.29%,主要是本期持有外币同比增加、人民币同比升值幅度较大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LED电视墙及相关系统重大合同的公告》于2013年8月1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积极与客户沟通,推动该项目的实施。公司(分包商)与新世界(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雇主)、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商)于2016年8月8日签署《沈阳新世界中心项目第一期电视墙及相关系统深化设计、供应及安装分包工程合同文件补充协议》,因工程范围变更,原合同金额由人民币29,288,650.00元,调整至人民币29,249,955.00元;另外,雇主及总承包商同意对于分包商在延长竣工时间内所产生的费用额外补偿分包商人民币1,508,000.00元。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已发货金额20,675,164.00元。
2、《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中国足协中国之队LED服务商合作协议>的公告》于2016年3月1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为中国足协中国之队54场赛事提供了LED显示设备和比赛期间的相关服务。
3、《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集中采购协议-设备类>的公告》于2016年12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已发货金额1,677,620.00元。
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PPP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于2017年1月2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截至2017年3月31日,项目正在推进之中。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