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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5月31日,深交所发布对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专家诊股)的监管函。
据监管函,木林森《2016 年年度报告》和《2016 年度关联交易自查情况报告》显示,因公司于2016年7月对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晶”)增资并委派董事长孙清焕担任开发晶的董事,开发晶自 2016 年 7 月成为木林森关联方。
2016 年 7-12 月,木林森与开发晶(含子公司)实际采购额为 0.24 亿元,实际销售额为 1.41 亿元。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 2015 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 0.5%,直至 2017 年 4 月 20 日木林森董事会才审议通过并披露《关于确认2016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交所指出,木林森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2.1 条、第 2.7 条、第 10.2.4 条及第 10.2.11 条的规定。要求木林森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