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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为采购人所需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C-JLZB-2017-453
3、采购任务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70626】-1695号
4、采购内容:led显示屏
5、采购预算:32万元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供货期:按合同约定
8、投标人资格要求:
请各受邀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准备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后返还,复印件备案。
资格审查内容:
(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4)近三年(2014年-2016年)类似业绩三项及以上(需出具合同及成交通知书);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不亏损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2016年);
(6)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违法经营记录,并出具检察院开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8)服务团队简历与组织架构,公司简介;
(9)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10)售后诚信承诺。
9、谈判文件的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6:00请携带以上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10、谈判保证金:投标人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提交金额为6000元人民币的谈判保证金。
1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7年7月14日11:00分之前送达至谈判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谈判时间及地点:定于2017年7月14日11:00分在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谈判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13、公告媒体: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采购人: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699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431-84895302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500007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