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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7日公告,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省木林森照明有限公司(简称“江西木林森”)于近期收到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政府补贴人民币48,972,000元整。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省木林森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木林森”)于近期收到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政府补贴。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共吉安市委办公室、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首位产业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吉办发【2017】4号)以及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与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签订的协议书的约定,近期江西木林森收到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的政府补贴人民币48,972,000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之规定,公司将上述补贴确认为递延收益,预计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