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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led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led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MDCG2017081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工
项目联系电话:027-8363064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采购单位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67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主任027-855628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段工027-83630642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长天路5号现代证卡园内1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led显示屏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见补充事宜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10月19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9月30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武汉市硚口区长天路5号现代证卡园内1号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0月19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19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硚口区长天路5号现代证卡园内1号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0月1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武汉市硚口区长天路5号现代证卡园内1号楼
四、其它补充事宜:
磋商资格要求(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采购货物的制造或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供给许可:
①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企业;还应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非本地企业的,须在武汉本地有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或由法人公司授权成立的办事处、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办事处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及其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③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④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⑤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者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授权许可的唯一代理商;
⑥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⑦本次供应商是制造商的,营业执照有相应经营范围;
⑧本次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营业执照有相关经营范围,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2)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14、2015、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信誉要求:
①未被责令停业的;
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④近3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⑤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供应商应对产品可以成功接入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现有的统一信息联播平台作出承诺。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工
项目联系电话:027-83630642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