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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通告:南京市人民中学LED显示屏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受南京市人民中学(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人民中学LED显示屏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述
项目编号:ST-20180305
项目名称:南京市人民中学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 ¥200000元(单位:人民币)(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提供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提供中小微企业、支提供监 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 份 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 磋商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经办人提供本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 份 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500元/份,售 后不退,购买时间2018年03月14日至2018年03月21日(9:30-12:00,14:00-17:00)。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提交磋商文件开始时间:2018-03-26 14:00:00
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8-03-26 14:30:00
请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务必先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与联系人取得联系。
联系人:史经理
手 机:15810230069
E_mail:ztb006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