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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包头边境管理支队指挥中心大屏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将资料复印件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按顺序扫描成完整的PDF格式文件发送至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邮箱(nmgxz04@163.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潜在投标人不需到场。资料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邮件正文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UPCG-211003
项目名称:包头边境管理支队指挥中心大屏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9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包头边境管理支队指挥中心大屏升级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包头边境管理支队,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包头边境管理支队指挥中心大屏升级改造项目;
2.招标内容:LED电子显示屏采购及安装等,具体技术参数及数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资额:193.5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竞标: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
4.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可在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将下列资料复印件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按顺序扫描成完整的PDF格式文件发送至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邮箱(nmgxz04@163.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潜在投标人不需到场。资料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邮件正文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提供“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的承诺;
(4)“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承诺;
5.获取方式:资料提供齐全后,潜在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费交至指定账户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6.其他要求:
(1)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审核其资质、条件和能力等内容,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公告的相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五、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费收取账户信息(汇款时备注LED电子显示屏采购):
账户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51179100018010067191
行 号:301191000013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7日下午15:00
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邮寄到指定地点
邮寄投标文件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7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边境管理支队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幸福南路28号
联 系 人:赵助理、韩助理
联系电话:15561093656、18247201188
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楼1102室
邮政编码:010020
联 系 人:杨宇飞 田野
联系电话:0471-6235889
电子邮箱:nmgxz04@163.com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竞标:(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4.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5日 至 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将资料复印件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按顺序扫描成完整的PDF格式文件发送至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邮箱(nmgxz04@163.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潜在投标人不需到场。资料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邮件正文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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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包头边境管理支队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幸福南路28号
联系方式:赵助理、韩助理 15561093656、18247201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楼1102室
联系方式:杨宇飞 田野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宇飞 田野
电 话: 0471-6235889